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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妍公益基金会筑爱地贫行动救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
2026-03-19
北京京妍公益基金会筑爱地贫行动救助申请指南
北京京妍公益基金会成立于2015年12月2日,是由北京民政局主管的4A级非公募基金会。

儿童是家庭的中心,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基金会以“参与公益,贡献社会”为宗旨,以关爱生命与健康为主线,着重关注困境地中海贫血儿童这一群体,开展“筑爱地贫行动”项目,与各大型公立医院、专业公益组织合作,为重型地贫患儿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支持,及时解决医疗经费和医疗资源管道不通畅等问题。
截至目前,北京京妍公益基金会累计救助困境儿童超3000人次(内部准确数字:2871),救助金额超9000万元。(内部准确数字:8910.5)
筑爱地贫行动启动于2018年,是北京京妍公益基金会的品牌项目之一。该项目采用定点医院合作模式,资助重型地中海贫血患儿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对术后严重排异或感染患儿进行救助,积极提高地贫高发地区相关科普知识普及率,提升基层医生地贫诊疗专业水平,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三级防控工作,致力于推动中国早日实现“重型地贫趋零”。
【年龄范围】
18周岁(含)以下、家庭经济困难的输血依赖型地中海贫血患者
【救助区域】
全国
【救助条件】
(1)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救助:
——家庭经济困难、输血依赖性地中海贫血患儿;
——前期输血、排铁规范的患者;
——手术医院出具的符合移植手术医学证明;
——已经配型成功并强烈渴望进行移植手术的患者家庭。
(2)术后排异或感染救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患儿;
——移植后产生Ⅲ、Ⅳ级术后排异或严重感染,且需要再次入院治疗的患者;
——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出具的产生严重术后排异或感染医学证明;
【救助标准】
针对符合审核条件的移植手术患儿,根据患儿在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费部分,给予每例1万元资助;符合术后排异及感染救助条件的患儿,根据患儿在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费部分,给予每例1万元资助。
【救助热线】
京妍救助热线:13011165192
深圳市儿童医院-转社工部:0755-83008204
东莞台心医院:0769-33335678 13480026858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转基金科:020-81886332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020-34071150
湖南省儿童医院-转社工部:0731-85356848
湖南省人民医院儿童血液肿瘤科:0731-83929472、0731-83929473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0898- 36790878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0898-88033871
海口市人民医院:0898-66151162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血液科(廖秘书):19077451973
柳州市工人医院血液科:0772-2638156
广西医学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陈老师:0771-218644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8621-38626117
海南省人民医院 王主任:13006021266
江西省救助中心 武老师:13011165192
江西省救助中心 彭老师:13888706581
福建省救助中心 陈老师:17689975759
贵州省救助中心 苏老师:15761673212
云南省救助中心 彭老师:13888706581
广西省救助中心 刘老师:18278562472
重庆-四川救助中心 武老师:1301165192
重庆-四川救助中心 彭老师:13888706581
重庆-四川救助中心 苏老师:15761673212
【合作医院(排名不分先后)】
深圳市儿童医院
东莞台心医院南方春富血液病研究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三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柳州市工人医院
湖南省儿童医院
湖南省人民医院
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庆新桥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
贵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海南省人民医院
海口市人民医院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O医院
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
【申请材料】
申请救助的患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资助申请书
北京京妍公益基金会资助申请书(可扫描二维码下载,需手写)

(2)身份证明材料
——证明患儿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无法证明监护关系时,需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可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患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患儿生活照片及视频若干
(3)疾病治疗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病情诊断证明、基因检测报告(地贫项目提供)、住院押金单及北京京妍公益基金会合作医院、各地救助中心出具的患儿情况说明书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村(居委)委、乡镇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补充提交低保证、易返贫致贫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原件;患儿监护人一年流水单(例如:微信、支付宝、常用银行卡)
——有自建房或医院附近租房的患儿家庭需提供自建房照片或租房照片及租房协议